📅 最后更新:2026年10月20日
接受JASSO奖学金的中国留学生须依法履行多项在留关联义务:未按时提交学业进展报告、未及时向入国管理局通报资助终止、隐瞒资助变更等行为,均可能直接导致在留资格更新受阻。据日本《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》实施细则,此类事项属于在留资格维持的法定前提条件。
是否必须定期向JASSO提交学业进展报告?
是,所有JASSO奖学金获得者须按合同约定周期(通常为每学期或每学年)向JASSO提交经就读院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进展报告,内容须包含课程修读情况、成绩概要及继续就学意愿声明。
该报告不是形式性材料,而是JASSO评估奖学金持续发放资格的核心依据。报告须由学生本人填写,并由所在大学或日语教育机构教务部门审核盖章后提交。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、提交内容与学校记录明显不符、或连续两次未提交者,将被暂停发放后续款项。报告中若出现休学、退学、转专业、延长学习年限等情况,须同步附说明文件并提供校方证明。JASSO有权要求补充材料或进行书面质询,学生须在14日内回应。逾期未回应或回应内容无法消除疑点的,可能触发合同审查程序。
值得注意的是,学业进展报告的提交义务独立于学校成绩单提交流程。部分院校虽统一收集成绩,但不自动代传至JASSO;学生须主动完成JASSO指定渠道的上传或邮寄。系统提交失败、邮件被拒收、纸质件邮递延误等技术性疏失,不构成免责理由。
| 事项 | 执行主体 | 关键动作 | 常见疏漏点 |
|---|---|---|---|
| 学业进展报告提交 | 学生本人 | 登录JASSO指定平台上传PDF,或寄送加盖院校公章的纸质版 | 误用旧版表格、漏填学号/合同编号、未附校方签章页 |
| 休学/退学备案 | 学生+院校 | 休学前30日内向JASSO提交《休学届出书》,附校方批准文件 | 仅告知学校而未同步报JASSO;休学期满未及时申请复学备案 |
| 联系方式变更 | 学生本人 | 地址、电话、邮箱变更后7日内登录JASSO系统更新 | 更换手机号未更新、毕业离校后未更新住址、长期未登录系统致信息失效 |
奖学金终止后是否需通知入国管理局?
是,奖学金资助关系终止(含自然到期、主动放弃、因故中止)后,学生须在14日内向所在地入国管理局提交《在留资格相关事项申报书》,说明资助变更事实及当前经济担保状况。
此项申报并非可选项,而是《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施行规则》第29条之二明确规定的在留资格维持义务。申报不及时、内容不实或未申报,将直接影响下次在留期间更新审查结果。入国管理局在审核时,会比对JASSO系统数据、银行流水、在留卡登记信息及申报书内容的一致性。若发现学生已失去JASSO资助却仍以‘自费留学生’身份申报,且无其他可验证的稳定资金来源证明,可能被认定为‘在留资格基础发生重大变化’,进而要求限期补正或作出不予更新决定。
申报需提交三类核心材料:一是JASSO出具的《奖学金终止证明》(或合同终止通知书),二是最新6个月银行存款证明(须体现账户持有人姓名、余额、开户行名称及日期),三是当前在留卡正反面复印件。所有文件须为日文或附经认证的日文翻译件。材料不全、翻译不准确、证明时效过期(如存款证明超过1个月)均会导致受理延迟或退回。
‘在留资格之维持,以申请人持续具备该资格所要求之实质要件为前提。资助来源变更属重大事实,未依法申报者,视为丧失在留基础。’
——《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施行规则》第29条之二第3项
隐瞒资助变更会影响在留资格更新吗?
会,隐瞒JASSO奖学金获得、中止、终止或金额调整等事实,属于《在留管理制度》明确认定的‘重要事项不实申报’,将直接导致在留资格更新审查不通过,且可能被要求限期离境。
入国管理局在在留更新审查中,将交叉核验JASSO数据库、税務署申报记录、学校注册状态及学生自主申报信息。一旦发现学生在申请在留更新时仍填报‘无奖学金’,但JASSO系统显示其正在领取资助;或填报‘持续获JASSO全额资助’,但实际已于三个月前终止,即构成事实性不一致。此类情形不以主观故意为认定前提——即使学生声称‘不知需申报’或‘以为学校已代报’,亦不豁免责任。
实务中,审查员会调取JASSO近24个月资助发放记录,重点核查资助起止时间与在留卡记载的在留期限重叠情况。若存在资助覆盖期超出在留期限、或资助终止后未及时变更经济担保人信息等情形,将启动书面质询程序。学生须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解释说明及佐证材料,否则视为默认违规。累计两次同类违规,将被纳入入国管理局重点关注名单,影响后续签证申请及再入国许可。
需要特别注意的是:JASSO资助性质(如‘贷与型’或‘給付型’)、是否附带返国服务义务、是否与地方政府联合资助等细节,均属于必须如实申报的要素。仅声明‘有奖学金’而未说明类型与条款,仍可能被判定为申报不完整。
JASSO奖学金合同是否具有法律强制力?
JASSO奖学金合同本身不构成行政命令或法律条文,但违反合同约定将导致信用记录受损,影响未来政府类资助申请、在留资格审查及日本国内金融机构授信。
JASSO奖学金合同属于民事契约,其违约责任不直接引发行政处罚,但违约事实会被录入日本全国信用信息机构(CIC)与JASSO内部信用档案。该档案与日本金融厅监管的个人信用体系联网,影响范围远超留学阶段。例如:违约学生未来申请日本住房贷款、汽车分期、信用卡时,银行将查询到‘JASSO契约未履行’标记;部分地方自治体提供的青年创业基金、技能进修补贴等公共资助项目,亦将此作为否决项之一。
合同条款虽无刑法效力,但其中关于报告义务、资金用途限制、违约金计算方式等内容,在司法实践中已被东京地方法院多起判例援引为‘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化体现’。若因学生未履行报告义务导致JASSO错误发放资金,JASSO可依合同主张返还,并通过简易裁判所申请支付令。此时,学生不仅需退还全部已领款项,还需承担滞纳金及诉讼费用。
家长须知:合同签署即代表学生已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家长不承担连带责任。但若学生为未成年人(未满20周岁),合同须由法定代理人共同签署,此时家长签字即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责任承诺,不可事后主张‘不知条款内容’。
常见问题
如果忘记提交学业进展报告,还能补交吗?
可以补交,但须在JASSO设定宽限期(通常为截止日后14日)内完成;逾期补交将被记录为‘迟延履行’,累计2次即触发奖学金暂停程序。
奖学金终止后,是否必须更换在留资格类型?
不一定。只要能提供其他符合要求的资金担保证明(如银行存款、经济担保人收入证明),仍可继续以‘留学’在留资格居留,无需变更为‘特定活动’等类型。
JASSO资助是否影响毕业后申请工作签证?
不影响。工作签证审查聚焦职位匹配度、薪资水平及雇佣合同真实性,与过往奖学金获取记录无直接关联;但若存在未结清的JASSO贷与金,则可能影响在留资格连续性审查。
父母作为经济担保人,是否需要知晓JASSO合同条款?
是。若学生未满20周岁,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签署合同时,即视为已阅知全部条款;合同中关于资金用途、报告义务、违约后果的约定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。
总结与建议
JASSO奖学金绝非单纯资金支持,而是与在留资格深度绑定的法定义务体系。家长务必督促学生:严格按期提交学业报告、资助终止后14日内向入管局申报、所有信息变动即时更新、合同条款逐条确认。任何疏忽都可能引发连锁反应,危及在留资格。建议即刻登录目标院校官网,下载最新版《国际学生升学指南》,对照其中‘奖学金与在留管理衔接流程图’,制定个性化备考与合规双轨计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