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学在留资格下申请在留特别许可解析

📅 最后更新:2026年10月20日

当中国留学生因地震、台风、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无法按期离境,原有留学在留资格即将到期时,可依法申请‘在留特别许可’。该许可由法务大臣依个案裁量决定,不设统一标准,亦不构成新的在留资格。

什么是‘在留特别许可’?

在留特别许可是法务大臣基于个案特殊情由,对已丧失在留资格或在留期限届满者,例外准许其继续停留的行政裁量行为;它不是法定在留资格,不替代原有留学身份。

在留特别许可并非《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》中列明的法定在留资格类型,而是依据该法第26条之二所赋予法务大臣的个别裁量权限。其法律性质属于‘行政上的特别措施’,不创设新的在留资格,也不变更申请人原有的在留资格类别(如‘留学’)。获得许可后,申请人仍被视作持有原‘留学’在留资格,仅在留期限获临时延续,且必须持续符合该资格的基本要件——包括就读于认可教育机构、维持学业进度、无非法就业等。

该许可不具自动性、普遍性或可预测性。既无固定申请模板,也无标准化审查周期;是否受理、是否批准、许可期限长短,均由法务省入国管理局根据每份申请所附材料及现场说明综合判断。任何声称‘保证获批’‘有固定通过率’的中介宣传均不符合法律规定。

值得注意的是,该许可与‘在留资格更新’存在本质区别:后者是权利性程序,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可依法更新;而前者是纯粹的恩惠性措施,不产生信赖利益,亦不可提起行政诉讼主张权利。因此,申请前须充分评估必要性与材料完备性,避免将救济机制误作常规延期手段。

哪些情况可申请在留特别许可?

仅限因自然灾害、传染病流行等客观不可抗力,导致申请人无法按期离境且无主观过失的情形;单纯学业延迟、经济困难或个人计划变更不在此列。

申请在留特别许可的核心前提,是存在‘无法归国的客观障碍’,且该障碍须具有突发性、外部性与不可预见性。典型情形包括:日本境内发生大规模地震、海啸、火山喷发等导致交通长期中断;政府发布紧急事态宣言并实施跨国旅行限制;申请人所在国因疫情关闭领空或暂停航班达数月以上;或申请人本人确诊重症传染病,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确需持续在日本接受治疗且无法转送回国。

关键在于‘不可归责性’——申请人必须证明自身无故意或重大过失。例如:未及时关注使馆撤侨通知、未按学校安排参加集体返程、擅自变更住址致无法接收官方联络、或在签证到期前未主动联系入国管理局说明情况,均可能被认定为缺乏必要注意义务,从而影响许可结果。

以下情形明确排除适用:因日语能力不足导致升学失败、未能通过EJU考试而无法升入大学、奖学金中断造成经济紧张、家庭突发变故需本人长期照护、或单纯希望延长在日本生活体验时间。这些均属可预期、可规划、可自主调整的个人事务,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‘不可抗力’。

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?

必须提交不可抗力证明原件(如气象厅灾情通报、厚生劳动省疫情公告、航空公司取消证明)、在留必要性说明书、现有在留资格相关文件,以及法务省指定格式的申请书。

申请材料分为三类:基础身份文件、不可抗力证据、在留必要性说明。基础文件包括在留卡正反面复印件、护照个人信息页及签证页复印件、现住址证明(住民票或租赁合同)、在籍证明(学校出具的在读/休学证明)。所有文件须为日文或附经公证的中文翻译件。

不可抗力证明须具权威性与时效性。例如:气象厅发布的震度7级以上地震速报截图、厚生劳动省公布的‘指定感染症’公告网页存档、国际航空运输协会(IATA)数据库中显示的中日直航停运记录、或中国驻大阪总领馆发布的‘暂勿前往’安全提醒原文。单凭个人陈述、社交媒体截图或非官方渠道消息不予采信。

在留必要性说明书须具体、真实、可验证。应说明:为何必须留在日本而非第三国中转、当前学业/研究进展不可中断的具体环节(如毕业论文数据采集阶段、实验室设备唯一性)、已采取哪些自救措施(如联系学校协调远程学习、向使馆登记求助)、以及离境障碍消除后的明确离境计划。以下为材料清单对照表:

材料类别具体内容要求备注
身份证明在留卡、护照信息页、住民票或租赁合同均需3个月内签发
不可抗力证明官方机构发布的灾害/疫情/交通中断公告原件或官网存档须含发布单位、日期、文号
在留必要性说明不少于800字书面说明,含学业节点、不可替代性、离境计划需本人签名并注明日期
申请书法务省指定格式《在留特别许可申请书》(最新版)须手写填写,不可打印

获批后有哪些法律效力?

获批后仍维持原有‘留学’在留资格,不得从事资格外活动;许可期限通常与不可抗力持续时间匹配,不自动延长,且不可再次申请。

在留特别许可不改变申请人的在留资格种类。即使获批,其法律身份仍是‘留学’,必须继续遵守该资格全部限制:仅可在学校规定范围内打工(每周28小时以内),不得从事风俗行业、不得脱离在籍状态、不得擅自变更专业方向或转校而不办理资格变更手续。一旦违反,不仅许可可能被即时取消,还可能面临强制遣返及未来5年再入境禁令。

许可有效期并非固定时长,而是由法务大臣根据所提交的不可抗力证据合理推定。例如:若提供东京电力公司发布的福岛第一核电站周边长期避难指示(有效期至2025年3月),则许可期限通常匹配该截止日;若提供成田机场2023年4月至9月国际航班全面停摆的IATA报告,则许可期限多设定为6个月。许可到期后,无论障碍是否解除,均须立即离境,除非重新满足法定在留资格条件并另行申请更新。

同一事由仅可申请一次。若首次获批后,因同一灾害后续引发次生影响(如余震导致重建延期),不得以此为由再次申请;若首次因疫情获批,后续又遇台风灾害,仍须证明本次障碍独立存在且首次申请时未预见。法务省明确表示:‘在留特别许可系一次性救济措施,非连续性在留保障机制。’

常见问题

在留特别许可能改成工作签证吗?

不能。该许可不变更在留资格类别,仅延续原有‘留学’身份,不得用于转换签证类型或申请资格变更。

申请被拒后还能上诉吗?

不能。在留特别许可属法务大臣专属裁量行为,不适用行政不服审查法,亦不可提起行政诉讼。

学校出具的‘无法离境证明’有效吗?

无效。只有中央省厅、地方政府、国际组织或外国使领馆发布的正式公告才被认可为不可抗力证明。

疫情期间滞留学生多数获批了吗?

无公开数据。法务省未公布历年在留特别许可申请与批准数量,各案例结果取决于材料充分性与个案事实。

总结与建议

在留特别许可是应对极端不可抗力的非常规救济路径,绝非留学延期的常规选项。中国留学生家长应优先确保孩子按时完成学业、及时更新在留资格、保留完整出入境记录。如遇真实不可抗力,请立即联系学校国际课与当地入国管理局,按官方指引准备材料。如需制定符合日本院校要求的升学备考方案,可获取目标大学专业对应的EJU科目组合、日语能力目标及出愿时间节点清单。

本文由 名校志向塾教研团队 整理并审核 · 最后更新:2026年10月20日 · 数据来源:JASSO、文部科学省、入国管理局及各国立大学公开资料